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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的通知

2019/09/18 08:56:10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

2019级山东师范大学MPA研究生: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选范围

参加互选的硕士生必须是当年取得入学资格并注册学籍的研究生,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二、互选程序

师生互选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院统一领导下,由各学位点负责人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由硕士生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每名学生可自愿初选1-2名指导教师。

2.各学位点负责人应做好师生互选协调、平衡工作,及时汇总并向研究生反馈师生互选的情况,尽可能地避免研究生指导教师与研究生落选。

3.导师根据硕士生的志愿并结合硕士生的基本情况进行选择,有权优先选择第一志愿的学生。师生互选中首轮落选的硕士生,由所在学位点导师组负责与硕士生协调选定导师,师生双方均应在《申请表》上签字后生效。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应按照“师生互选办法”要求做好本单位2019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认真《申请表》,填写完成后打印签字扫描电子版请于9月26日前发至MPA中心助理 刘志康QQ邮箱2219649299@qq.com(必须带本人签名)。纸质版《申请表》请于9月26日前邮寄MPA中心(一份)。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逸夫楼500室 李老师 收。电话:0531-86180572。切记:必须顺丰快递!导师信息情况汇总表已上传群文件,请同学们下载查看!

四、其它

1.根据研字[2018]26号《关于编制2019年硕士生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要求,2019年首次招生的指导教师只安排1名招生计划;非首次招生的指导教师理科不超过2名、文科不超过3名。导师原则上只能在一个专业或一个方向上招生,根据今年生源情况和各学科师资情况,个别导师可以在两个专业或一个专业两个方向同时招生;但招生总数理科不能超过4名,文科不能超过6名。导师不可带自己所遴选专业方向之外的学生。高层次人才或国家级项目主持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2.师生互选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硕士研究生的师生互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要求,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师生互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师生互选工作开展之前,各单位务必以专业为单位召开全体招生导师和学生参加的专门会议,在导师和学生进行自我介绍后方可允许学生填写申请。学校将对各单位的师生互选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执行不力的学科及单位将给予通报并责令其整改。

3.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承担高层次科研项目的离退休教师享受有关待遇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字〔2015〕53号),已超过招生年龄的研究生导师每承担1项高层次项目可增加1次招生资格。

4.学位点必须为校外兼职导师所带研究生指定校内指导教师作为第二导师,负责学生日常管理。

 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实施办法.doc 

 附件2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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