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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学位信息上报及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

2019/10/22 08:30:15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

各学位申请人:

为做好今年上半年的学位论文答辩、学位信息上报及档案整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说明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结果的处理办法请参照《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及评阅管理办法》(山东师大学位字〔2017〕13号,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管理文件”栏目)执行。请广大研究生和导师认真参考学校或学院、学科组织的论文评阅反馈意见,结合专家给出的中肯意见对论文进行再次修改;包括论文答辩结束后,广大研究生也要参考答辩委员会给出的修改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再次修改。通过对学位论文进行多次修改和“深加工”、“细加工”,真正做到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所撰写学位论文的质量。评阅意见尚未返回的,不可以组织答辩。

2019年下半年公共管理硕士(MPA)论文答辩会定于2019年11月23日上午08:30在千佛山校区进行。现将有关答辩事宜及报送相关材料事宜通知如下:

答辩前:

1、论文打印费:答辩同学到逸夫楼大厅交论文打印费,将交费收据交至MPA中心后方可参加答辩。

2、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来校参加论文答辩时,到MPA教育中心500办公室领取照片采集券,到山师北门斜对过“晓雪彩扩· 图文”采集照片(联系电话13406940783,采集券从学院领取,照片需为蓝色背景)。此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和上报学位信息,务必按要求进行采集。采集照片后将照片交回MPA教育中心。

3、《独创声明和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一式四份,本人及导师签字完毕后答辩当天交至MPA教育中心500办公室。

4. 全日制同学需到MPA中心500办公室提交《毕业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

5.《授予学位审批书》一式两份(不需装订),可在《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硕士学位申请及受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mpa.sdnu.edu.cn/nry.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45&wbnewsid=1661》中下载。23日8点前交给答辩秘书,单双证同学的学位审批书略有区别,需分别下载相应表格。《授予学位审批书》中封面内容填写完整,日期为2019年X月xx日;第1页内容填写完整;第2页第一导师评语及签字日期不得空白,第二导师评语不需填写;表中关于答辩委员会的信息可以在答辩现场的张贴材料中获取;第五页授予学位名称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表格其他内容不需要填写。本表格双面打印且不可改变表格样式,不可附加页码。

二、答辩期间事宜 

1. 答辩进行期间不得随意进出会场,不得大声喧哗,手机保持静音。

2. 答辩人在答辩过程中要有现场照片,答辩完毕要与答辩委员合影,共计两张照片。答辩结束后,照片粘贴至“授予学位审批书”存档。

3.答辩基本流程。答辩人陈述论文内容要点---答辩委员提问---答辩人即席回答---答辩主席宣布答辩决议(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流程由答辩主席决定)。

三、答辩结束后事宜

1、联系答辩秘书将答辩现场照片粘贴在《授予学位审批书》上。

2、如有必要,根据答辩委员及导师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论文题目若有变化,须填写《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3、答辩通过同学(无论论文是否有修改),还需要将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交MPA中心,提交方法将另行通知。提交最终学位论文及电子版。申请人要在x月xx日前将授权页签好字的学位论文(博士2本,硕士2本)及完全对应的论文电子版(同一文档,一式两份,两种命名)报所在学院。论文电子版命名规则见附件11。学校将视工作情况对学位论文进行终稿重复率检测或者抽检,论文检测不合格者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其学位问题。论文电子版文档须按类别(博士、硕士)分别存放文件夹,只需提供pdf格式的电子版论文即可。

学位论文pdf电子版的授权页必须有作者和导师签字(各单位要安排专人逐个检查),否则视为不合格论文电子版,责任自负。

4、各研究生务必在答辩结束后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学位信息,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3。务必于x月x日前完成学位信息上报且将打印的“学位信息表”交MPA教育中心。

关于学位信息上报的说明

各类研究生的学位信息,通过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栏目中“学位授予数据核对”进行提交。具体操作细节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学生管理系统”中论文题目与最终提交的论文题目不一致的,必须找学院研究生秘书进行修改,确保高度一致。学位论文的关键词,限填3-5个,并且关键词之间必须用全角逗号隔开,不可以用其他标点进行分隔。凡是获得前置学位的(硕士生的前置学位为学士学位,博士生的为硕士学位),前置学位年月不可空缺,填写格式为“YYYYMM”,例如“201406”。攻读硕士学位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方可不填。打印后签字之前,务必再次核对前置学位年月格式,有误的请在系统内更改后重新打印签字,此项不可手动涂改。

各研究生务必于x月x日前完成信息上报且将打印的“学位信息表”(系统中必须有本人照片方可打印,否则无效),签字后交MPA教育中心。

四、注意事项

1. 所有相关表格、论文需导师、学生签字之处均不得空缺。

2. MPA中心不负责与导师联系签字。

凡不按期报送学位申请材料或材料不全者,将无法提交校学位委员会会议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

 附件.zip

附件3、学位信息填报、学位授予数据核对注意事项

附件9、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代码查询

附件11、论文电子版命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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